自我概念(Self-Concept)即一个人对自身存在的体验。它包括一个人通过经验、反省和他人的反馈,逐步加深对自身的了解。自我概念是一个有机的认知机构,由态度、情感、信仰和价值观等组成,贯穿整个经验和行动,并把个体表现出来的各种特定习惯、能力、思想、观点等组织起来。历史上,自我概念具有各种不同的涵义,主要原因在于这个概念源自多种学科。哲学和神学强调自我是道德选择和责任感的场所;临床心理学和人本主义心理学强调自我是个体独特性和神经症的根源;社会学强调语言与社会的相互作用是自我实现并得以保持的基础;实验社会心理学强调自我是认知组织、印象处理和动机激发的源泉。关于自我概念的解释,存在两种观点:(1)自我概念是一个把个性统一成连贯综合系统的有机过程,包括防御机制、知觉习惯和态度(2)自我概念是知觉的客体,也即个体能在其自觉体验中感到的东西。后来,人们把前者称作自我系统,把后者称作自我概念。其实在讨论自我概念时,很难把两者区分开来。 最早从自身存在体验这一角度论述自我概念的是17世纪哲学家 L.笛卡尔,他用Cognito这一词描述自我概念,意指自身存在意识,并把它作为人类存在的核心。 S.弗洛伊德以及早期的精神分析理论家用ego(自我)表示自我概念,意指人格的一个有机方面,后来许多精神分析学家也仿效这种做法,在精神分析理论中,超我的概念包括自我评价、自我判断和自尊。尤其是自尊,涉及自我知觉的某些方面,这些方面与个体在多大程度上喜欢或不喜欢自我中感知到的东西有关。正如心理学家M.谢里夫所说:在许多方面,自我概念与ego(自我)是同义的,虽然心理学家喜欢使用后一个术语,但社会学家则喜欢使用前一个术语。与此稍有不同的是,W.詹姆斯却用Self(自我)来表示自我概念,而且这种做法也沿袭至今。詹姆斯于189O年把自我区分为作为经验客体的我(me)和作为环境中主动行动者的我(I)。作为经验客体的我包括三种不同形式:(1)精神的我,由个人目标、抱负和信念等组成;(2)物质的我,指个人的身体及其属性;(3)社会的我,即他人所看到的我。英国理论家C.H库利从自我和社会之间的关系上理解自我概念,认为自我和社会的概念相互联系,难以分割。1922年,库利提出镜像自我的概念,并指出:自我知觉的内容,主要是通过与他人的相互作用这面镜子而获得的。通过这面镜子,一个人扮演着他人的角色,并回头看自己。这就是说,自我概念是他人判断的反映。这里强调的是我对自己的看法反映着他人对我的看法。由此推导,儿童和青少年的自我概念多半是在与重要他人(如父母、兄弟姐妹、其他亲属、邻居、亲朋好友、老师和同学)的交往中通过镜像自我而逐渐形成和发展的。 G.H.米德提出了类似库利的看法,他称之为符号相互作用论。米德详细地阐述过社会反馈的作用,认为那些特别重要的人物和有意义的个人是重要他人,而众人是广义他人,这两类他人的反馈都是社会镜子,决定着自我概念的形成。在米德看来,我们所属的社会群体是我们了解自己的一面镜子。我们有能力在想象中处于他人角色,如同他人看我们那样看待自己。这里,米德关于自我概念的观点是建立在人的反省能力的基础上的,这种能力常常被认为是人类特点的精髓。反省或自我觉察,即人类对自己来说既成为主体又成为客体的一种能力,可以通过主格我(作为自我的体验者)与宾格我(作为自我的被体验者)之间的对话,即一种内部交谈,予以概念化。不论是在个体发生的水平上,还是在种系发生的水平上,这种概念化是随着语言的出现而出现的。语言要求我们承担与之交往的他人的角色,并在这一过程中,语言使我们能从他人的角度审视自己。一般情况下,自己对自己的看法与自认为他人对自己的看法基本上是一致的,但与他人对自己的实际看法并不经常相符。这是由于我们设想的他人对自己的看法影响着我们对自己的看法,我们对他人看法的设想不一定正确。M.罗森堡进一步发展了米德的观点,明确指出;反省过程涉及到自我概念;自我概念是反省活动的产物。这个产物具体地说是个体所具有的关于他自己的、作为一个生理的、社会的、道德的和存在着的人的概念。因此,自我概念是个体关于自己作为客体的思想和情感的总和。它包括个人同一性在时间和空间上的连续感,包括本质自我同单纯的外表和行为的区别,并且由各种态度、信念、价值观、体验以及各种评价成分和情感成分(诸如自我评价和自我新生)所组成,个体以此确定自己。V.吉尔斯从同一性角度描述自我概念。同一性的概念注重于把自我构成为客体的意义,赋予自我概念以结构和内容,并把自我维系于各种社会系统之中。一般情况下,同一性涉及一个人是谁或有什么样的社会身份,涉及被自我和他人所归属的各种意义。因此,同一性既指个体所内化并参与其中的那个群体成员的结构特点,如各种社会角色、各种成员身份和各种范畴,又指个体显示的各种性格特征,别人根据一个行为者在特定社会背景中的行为举止将这些性格特征归属于该行为者。在吉尔斯看来,我们可以把自我概念的结构视作一个人的各种同一性的各层组织,它在很大程度上反映其所处的社会和文化系统。本世纪4O年代,P.莱基和C.罗杰斯详细阐述了自我概念。他们把注意力集中于自我概念的知觉方面和自尊的评价性成分上。罗杰斯区分了作为实际感觉到的自我(真实自我)和作为理想中的自我(理想自我)。他认为两者都可以加以测定,是各有特点的有用概念。真实自我被置于略低于理想自我的地位,真实自我和理想自我之间的差异表示个体心理顺应指数。理想自我引起适当层次的自重和有关目的定向的乐观主义,并激发成就感和对社会的适应。这里,真实自我强调个人主观体验的心理重要性,所以与逻辑实证主义和科学经验主义相比,它与存在主义和现象学的基本原理更相一致。在前苏联社会心理学中,人们把自我概念区分为四种类别:(1)现实的我,指个人对现在的我的看法;(2)理想的我,指个人认为自己应当成为的人;(3)动力的我,指个人努力成为的人;(4)幻想的我,指如果可能的话个人希望成为的人。以往,关于自我概念的大多数研究都集中在自我尊重上,即集中在自我尊重的因果和自我尊重同人格与行为等方面的关系上。现在,自我概念的其他一些方面也引起了人们的注意。其中最为明显的是:自我表现的动力学,以及在自然主义的和实验的情境中的印象控制;特定的同一性的发展及其结果,包括性、种族群体、行为异常和年龄特征等;历史和社会结构对自我概念形成的影响,包括战争、经济萧条、文化变迁和组织的复杂性等;自我概念对社会结构和社会环境的影响,等等。
(1)自我概念是一个把个性统一成连贯综合系统的有机过程,包括防御机制、知觉习惯和态度(2)自我概念是知觉的客体,也即个体能在其自觉体验中感到的东西。后来,人们把前者称作自我系统,把后者称作自我概念。其实在讨论自我概念时,很难把两者区分开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