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问责属于哪种问责?
发布时间:2024-12-19来源:演讲朗诵

一、行政问责属于哪种问责?

所谓行政问责,是指一级政府对现任该级政府负责人、该级政府所属各工作部门和下级政府主要负责人在所管辖的部门和工作范围内由于故意或者过失,不履行或者未正确履行法定职责,以致影响行政秩序和行政效率,贻误行政工作,或者损害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给行政机关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行为,进行内部监督和责任追究的制度。

二、问责追责办法?

一个单位发生重大事件,由上一级机关对其单位主要领导进行问责并追责

三、履责谈话是什么?

履责谈话是指履行职责的戒勉谈话的意思

四、什么问责?

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对党的领导干部的问责方式包括:

(一)通报。对履行职责不力的,应当严肃批评,依规整改,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

(二)诫勉。对失职失责、情节较轻的,应当以谈话或者书面方式进行诫勉。

(三)组织调整或者组织处理。对失职失责、情节较重,不适宜担任现职的,应当根据情况采取停职检查、调整职务、责令辞职、降职、免职等措施。

(四)纪律处分。对失职失责应当给予纪律处分的,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追究纪律责任。

五、问责办法?

问责是有严格的规章制度的!

《问责条例》第七条规定了 “问责方式”,其中包括对党组织的问责方式和对党的领导干部的问责方式。现有各类问责规定中,共有14种问责方式,包括批评教育、作出书面检查、给予通报批评、公开道歉、诫勉谈话、组织处理、调离岗位、停职检查、引咎辞职、辞职、免职、降职、党纪军纪政纪处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等。

《问责条例》将这些问责方式规范为对党组织的检查、通报、改组共三种方式,对党的领导干部的通报、诫勉、组织调整或者组织处理、纪律处分共四种方式。这些方式均在党内法规中有明确规定、在实践中经常使用。

六、不予问责与免予问责的区别?

不予问责指的是不对其进行责任追究的行为,也不去关心是谁的责任。不予问责说明此事就这样,并采取整改和预防措施,并不去纠结谁对谁错。不予问责算是一种比较仁慈的行为。免予问责指的是可以免于追究责任的处罚,也就是说获得了责任豁免的权利。免予问责并不是说就没有责任,只是免除了其相应的责任而已。

七、问责追责的区别?

1、问责是追责的前奏,也就是说对于某个错误,先进行调查核实,核实后就是追责,意思是追究责任。问责指的是调查核实的那一步,追责是指追究责任那一步。

2、问责,本身是个舶来品。 问责是追究政府官员的责任,意即权责对等,是政治文明的体现,要建立责任政府,需要建立完善的行政问责制,最近的一系列问责事件,反映了高层治理官员队伍的决心。

3、追责,是指通过侦査、起诉、审判活动,查究特定人因实施刑事法律所禁止的行为而依法应承担的法律后果。追究刑事责任的目的在于消除犯罪行为对社会造成的危害,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和法律秩序。

八、问责追责的标准?

1、问责是追责的前奏,也就是说对于某个错误,先进行调查核实,核实后就是追责,顾名思义也就是追究责任。问责指的是调查核实的那一步,追责是指追究责任那一步。2、问责,本身是个舶来品。 问责是追究政府官员的责任,意即权责对等,是政治文明的体现,要建立责任政府,需要建立完善的行政问责制,最近的一系列问责事件,反映了高层治理官员队伍的决心。3、追责,是指通过侦査、起诉、审判活动,查究特定人因实施刑事法律所禁止的行为而依法应承担的法律后果。追究刑事责任的目的在于消除犯罪行为对社会造成的危害,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和法律秩序。

九、谈话提醒 履责约谈是诫勉谈话吗?

履责约谈不是诫勉谈话。诫勉谈话是指对工作不力或行为不当的员工进行口头警告,提醒其注意自己的行为。而履责约谈是针对工作或业务上出现的问题进行讨论,目的是帮助员工解决问题,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履责约谈通常由领导或主管进行,具有更强的权威性和约束力。因此,两者的性质和目的不同,不能混淆使用。

十、诫勉谈话由谁分责执行?

由纪委或者组织部对追责人实行诫勉谈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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