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党内监督?党内监督有什么特征?
党内监督是指监督主体依据《党章》和党的纪律在组织内部通过检查、督促、评价、揭露、举报、处理等方式作用于监督客体,以保证监督客体的行为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违背党的纪律的一种客观有序的活动。
党内监督的基本特征为:监督主体与监督客体统一;监督目的与监督手段统一;自觉监督与强制监督统一。
二、党内谈话制度包括?
党内谈话制度有两种,分别是一对一、面对面和一对多的方式。
根据《党内定期谈心谈话制度实施细则》:
第八条 谈心谈话采用个别谈话与集体谈话相结合的方法进行,一般采取“一对一、面对面”的方式深入沟通交流,涉及共性谈话问题时,可采取“一对多”的方式,进行集体谈话。
第九条 谈心谈话每年不少于1次。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班子成员之间的谈心谈话,一般安排在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前进行。
三、党内谈话和诫勉谈话的区别?
党内谈话是指在党的组织内部进行谈话,任何情况下可以进行。
诫勉谈话是违反了纪律作风时,就行的谈话,叫鉴勉谈话
四、党内谈话有什么影响?
诫勉谈话,主要针对领导干部存在虽不构成违纪但造成不良影响,或者虽构成违纪但根据有关规定免予党纪政纪处分的问题,由党组织对其进行谈话教育,防止小毛病演变成大问题。其目的在于对领导干部进行教育、提醒、警示,不属于组织处理。
关于诫勉谈话的影响期以及对晋职晋级、提拔使用、评先评优等事项的影响,各级各地各部门出台的相关规范性文件中均有不同规定,标准尚不统一,比如,根据中央组织部出台的《关于组织人事部门对领导干部提醒、函询和诫勉的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受到诫勉的领导干部,取消当年年度考核、本任期考核评优和各类先进的资格,六个月内不得提拔或者重用。因此,诫勉谈话的影响期应当在实践中依据有关规定来判定
五、党内同级监督的定义?
一、党内监督的定义:
党内监督是指监督主体依据《党章》和党的纪律在组织内部通过检查、督促、评价、揭露、举报、处理等方式作用于监督客体,以保证监督客体的行为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违背党的纪律的一种客观有序的活动,主要包括党组织的监督和党员相互间的监督。
二、党内监督的基本特征:
1、监督主体与监督客体统一;
2、监督目的与监督手段统一;
3、自觉监督与强制监督统一。
六、党内谈话制度有几种形式?
谈话制度是加强党内监督的一种有效手段。
党组织在发现领导干部有思想、作风、纪律等方面苗头性、倾向性 问题的,有关党组织负责人应当及时对其提醒谈话。
谈话内容会包括要求干部就有关 问题作出实事求是的解释或说明;提醒干部对有关问题加以注意,有则 改之,无则加勉,防止出现问题,并提出整改要求,谈话对象也应表明 自己的态度。
发现轻微违纪问题的,上级党组织负责人应当对其诫勉谈话,并由 本人作出说明或者检讨,经所在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签字后报上级纪委和 组织部门。
七、党内诫勉谈话什么意思?
诫勉谈话是对思想、工作、作风等方面存在问题的干部进行教育的一种形式,由组织和纪律监察部门对干部谈话规诫、监督管理,并组织跟踪考核。诫勉谈话主要是对有轻微违纪行为或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党员、干部进行谈话、诫勉教育,达到提前打招呼、及时提醒、教育挽救的目的。
八、党内谈话五必谈内容?
谈心谈话资料应深入具体,要针对谈心谈话对象特点,聚焦干部“四风”存在的主要问题,做到有所区别、各有侧重,关注干部思想,了解干部作风,倾听干部诉求。要注意,在谈话时,谈真心实意的话,具体实在的话,提醒帮忙的话,不谈不着边际的话、模棱两可的话、恭维赞美的话。
一是坚持“五必谈”:必谈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现状、必谈干部思想状况和作风表现、必谈工作开展和适岗状况、必谈廉洁自律状况、必谈干部的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
九、党内监督最重要的方式?
巡视是党内监督的重要方式。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一届任期内,对所管理的地方、部门、企事业单位党组织全面巡视。
新中国成立后,党中央从理论和实践两个方面加强巡视制度建设,巡视工作作为党内监督的一项重要内容越来越受到重视。改革开放以后,经过制度设计、组织机构、工作方式等方面的不断发展,巡视工作由不固定到固定、由临时性到经常化,最终写入党章,成为党内的基本制度之一。
十、党内五种监督的内容?
党内监督的主要内容是:
(一)遵守党章党规,坚定理想信念,践行党的宗旨,模范遵守宪法法律情况;
(二)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确保全党令行禁止情况;
(三)坚持民主集中制,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贯彻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全党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原则情况;
(四)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严明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
(五)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作风建设,密切联系群众,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情况;
(六)坚持党的干部标准,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情况;
(七)廉洁自律、秉公用权情况;
(八)完成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部署的任务情况。
第六条 党内监督的重点对象是党的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
第七条 党内监督必须把纪律挺在前面,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约谈函询,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组织调整成为违纪处理的大多数;党纪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的成为少数;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成为极少数。
第八条 党的领导干部应当强化自我约束,经常对照党章检查自己的言行,自觉遵守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廉洁自律准则,加强党性修养,陶冶道德情操,永葆共产党人政治本色。
第九条 建立健全党中央统一领导,党委(党组)全面监督,纪律检查机关专责监督,党的工作部门职能监督,党的基层组织日常监督,党员民主监督的党内监督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