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律师能否会见受害人?
发布时间:2025-01-01来源:演讲朗诵

一、被告人律师能否会见受害人?

可以见受害人,并且辩护人需要经过被害人同意,可以向被害人调查取证。根据律师法第三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律师自行调查取证的,凭律师执业证书和律师事务所证明,可以向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调查与承办法律事务有关的情况”,律师可以直接调查取证。但是,在刑事诉讼中,刑诉法对律师调查取证稍微做了限制。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规定,“辩护律师经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许可,并且经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被害人提供的证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律师向被害人调查取证,需要经过检察院或法院许可并经过受害人同意才可以进行。

二、领导会见谈话要点?

领导会见谈话的要点包括:表达尊重和谢意、介绍自己的身份和目的、提出问题或讨论话题、倾听对方的意见和回应、明确下一步的行动计划。

在会见中,要确保表达清晰、态度诚恳、言辞尊重,以建立良好的沟通和合作关系。此外,还应注意言辞得体、表达逻辑清晰、态度友好,以确保会见取得积极和有效的结果。

三、律师会见流程?

律师会见嫌疑人(被告人)要凭执业证、会见专用介绍信、委托书和证明委托人和被会见人之间的亲属关系(第一次要,如户口本)到羁押场所申请会见,如涉及国家机密的案件要经过办案机关批准。

四、律师会见当事人谈话笔录需上交法院吗?

你好,我们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时自己所记录的笔录只是律师自己为了了解案情所做的记录,怕时间长了记不住,没有其他用途。

当然也不会告诉法院,检察院及公安机关等司法机关。

五、律师会见由谁监督?

律师由司法行政部门监管。律师是指接受委托或者指定,为当事人提供诉讼代理或者辩护业务等法律服务的人员,县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对律师和律师事务所的执业活动实施日常监督管理。

六、律师会见时间规定?

律师会见犯人时间是否有限制

律师会见犯人时间是有限制的,律师与犯人见面时间有限制,每次不得超过一个小时。每月最多1-2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第三十七条规定: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

律师与犯人见面时间有限制,每次不得超过一个小时。

根据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对于看守所的服刑罪犯的会见,没有法律统一的规定日期,由看守所根据实际制定,在实践中每月有规定的会见日期。

《看守所留所执行刑罚罪犯管理办法》第二条 被判处有期徒刑的成年和未成年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刑罚。

被判处拘役的成年和未成年罪犯,由看守所执行刑罚。

第四十五条罪犯可以与其亲属或者监护人每月会见一至二次,每次不超过一小时。每次前来会见罪犯的人员不超过三人。

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会见时间,增加会见人数,或者其亲属、监护人以外的人要求会见的,应当经看守所领导批准。

七、会见时能给被告钱吗?

绝对不行,无论是家属会见(余刑在看守所),还是律师会见(刑事拘留或逮捕),一律不得给被羁押人员现金,现金是看守所违禁带入监室的,要给被羁押人员钱,应去看守所专门家属接待充值的窗口,看守所工作人员收取现金后,会充值到被羁押人员卡内,羁押人员可以在看守所根据规定购物。

八、星期天看守所律师能会见被告人吗?

  根据规定,律师在接受委托后是可以会见嫌疑人的。具体哪一天会见并没有规定。但是,周末属于法定节假日,律师应该选择正常的工作日进行会见。根据《律师法》第二十八条规定, 律师可以从事下列业务:  (一)接受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委托,担任法律顾问;  (二)接受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三)接受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或者依法接受法律援助机构的指派,担任辩护人,接受自诉案件自诉人、公诉案件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四)接受委托,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  (五)接受委托,参加调解、仲裁活动;  (六)接受委托,提供非诉讼法律服务;  (七)解答有关法律的询问、代写诉讼文书和有关法律事务的其他文书。  同时,根据《律师法》第三十三条规定, 律师担任辩护人的,有权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依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会见在押或者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

九、律师会见法官的要求?

律师会见法官通常需要提前预约,并且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律师在会见法官时应该遵循法律程序,不得干扰司法程序的进行。

律师应当以专业、客观、严谨的态度向法官陈述案情并提出自己的观点和建议,同时应当尊重法官的权威,并遵守法律规定和法庭礼仪。律师会见法官是维护当事人权益的重要途径,但也应当注意不影响法庭公正判决的原则。

十、律师会见能录音吗?

1、律师会见是允许录音的,会见时辩护律师可以对会见过程制作会见笔录。制作会见笔录的,必要时应当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签字确认。会见时,经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同意,辩护律师可以对会见过程进行录音、录像。辩护律师进行录音、录像,看守所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阻挠。

2、会见笔录以及录音、录像、照片,不得泄露给同案被告人、证人以及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亲属。在辩护律师制作会见笔录的情况下,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签字确认,既可以再次确认辩护律师的记载是否完整、准确地反映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真实意思,又可以在辩护律师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就会见中的有关事项发生争执时作为客观性的证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

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

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上述案件,侦查机关应当事先通知看守所。

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了解案件有关情况,提供法律咨询等;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实有关证据。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

辩护律师同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通信,适用第一款、第三款、第四款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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