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讲一个比较全面、准确的定义:演讲者在特定的时境中,借助有声语言为主和态势语言为辅的艺术手段,针对社会的现实和未来,面对广大听众发表意见抒发情感,从而达到感召听众并使其行动的一种现实的信息交流活动,这就是演讲。演讲者要发表自己的意见,陈述自己的观点和主张,从而达到影响、说服、感染他人的目的,那么我们演讲时就要用有声语言、态势语言和主体形象。
演讲是要组成一个综合的、统一的完整的传达系统,达到演讲的目的。在这综合的传达系统中,缺少任何一个因素也够不成演讲活动。如果只有讲而没有演,只作用于听众的听觉效果而不作用与听众的视觉效果,就会缺少感人、动人的主体形象及表演活动——即缺少实体感。那就如同坐在收音机旁听广播一样。如果只有演没有讲,只作用于观众的视觉器官,而不作用于听众的听觉器官,就犹如在聋哑学校看着聋哑的手势一样,总是令人难以理解。所以,讲与演这两个演讲的要素是缺一不可的,只有和谐的、有机的统一在一起,才能构成完整的演讲手段,并能圆满的完成演讲的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