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森林防火的必要性森林是人类不可多得的宝贵财富。然而,森林火灾能使这些宝贵资源付之一炬。因此,防止森林火灾就是保护自然资源。 1.1森林防火是保护生态环境的需要。森林是人类及野生动物赖以生存的良好环境。众所周知,森林在维持和保护生态环境方面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然而,森林火灾会使森林的这些功能减弱,甚至消失。因此,防止森林火灾就是保护生态环境。 1.2森林防火是保护森林发展林业的需要。森林火灾是森林3大自然灾害之首,防止火灾就是保护森林。森林是发展林业的基础,没有森林就没有林业。我国是少林国家,森林覆盖率仅为13.92%,远远低于72%的世界的平均水平。因此,在保护好现有森林资源的基础上,广泛开展植树造林、绿化国土仍是我国林业所要做的主要工作。目前,国家正在实施的的天然林保护工程,可以说是我国林业事业发展的里程碑。国家为了保护现有天然林,制定了严格控制对天然林采伐的政策,并由国家财政增加对林业的投入,为我国林业的发展提供了保障。然而,森林火灾能在短时间内烧毁大片森林,不利于林业的发展。因此,森林防火是保护森林资源和发展林业事业的基础工作。 1.3森林防火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在林区,森林防火关系到千家万户,森林是林区人民赖以生存的物质基础,森林火灾会使森林遭受破坏,甚至消失,给林区人民生产生活带来困难。另外,森林火灾还会直接威胁林区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因此,森林防火不仅要防止意外因素引发的森林火灾,而且还要同少数不法分子作斗争,防止其故意纵火,维护林区社会安定。 2. 加大森林防火宣传工作的途径 2.1通过政务信息进行大力宣传。政务信息是各级领导掌握工作情况、进行科学决策的重要依据,也是一种更深层次和更高要求的宣传手段。各级森林防火部门要高度重视,周密安排,做好林业信息的报送工作。 2.2通过各级党报和广播电视台宣传。各级党报和广播电视台是本地区的重要信息宣传阵地,要积极争取、配合、支持新闻媒体记者进行森林防火宣传报道。鼓励森林防火职工向各级报刊、广播电台、电视台投稿。要加强与当地新闻媒体和宣传部门的协调和沟通,充分利用其信息资源综合性、权威性的优势,大力开展森林防火宣传工作,营造有利于森林防火事业发展的良好舆论氛围。 2.3通过林业部门新闻媒体宣传。各级森林防火部门要加强系统内部宣传媒体的沟通和协调,做好向《中国绿色时报》、《中国林业》、《森林防火》、《森林消防信息》等媒体的信息宣传稿件报送工作。 2.4向林区基层群众和中小学生宣传。通过办墙报、刷写标语、印发通告和宣传资料、树立宣传牌、出动宣传车、组织文艺演出,制定村规民约、签订责任书、发放宣传画等各种形式,加大对林区群众和风景区游客的森林防火宣传力度。 2.5加大信息资源的采用力度。充分利用报纸、杂志、广播、电视,尤其是国际互联网的信息资源,加强对森林防火信息的收集、整理和综合利用。有条件的地区要积极创办信息宣传载体,拓宽信息采集和宣传渠道,为各级领导科学决策森林防火工作提供全面、及时、准确、实用的信息服务。 3. 做好森林防火工作的措施 3.1进一步强化认识,切实加强领导。森林火灾突发性强、破坏力大、影响面广、处置起来往往兴师动众,耗费巨大。各级党委政府必须高度重视森林防火工作,森林防火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森林资源和生态安全,要把森林防火作为一件大事来抓。 3.2认真落实防火责任。要认真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做到各负其责、各司其职,把森林防火工作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各责任单位要将森林防火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建立翔实而可操作的应急预案,建立健全精干高效、信息畅通、反应快捷、保障有力的森林防火指挥体系,做到党政一把手必须负总责,分管领导必须具体抓、具体工作人员必须亲自抓。要层层签订责任状,对本辖区的森林防火工作落实到人、落实到山头地块,领导及工作人员实行划片包干,明确各自的任务与责任。 3.3切实增强防火意识。各级党委、政府要把防火宣传教育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把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和森林防火知识宣传到每个乡(镇)、每个村组、每个农户。要充分利用各类中小学校,把森林防火教育工作融入学生课堂,形成学校教育学生,学生告知家长,家长教育孩子的良性循环。新闻媒体要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对一些典型火案进行公开曝光,以发挥警示和震慑作用。 3.4完善森林防火运行机制。完善森林防火预案和应急预案、落实与完善规章制度、启动每日零报告制度,形成统一指挥、功能齐全、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森林防火运行机制。 3.5全面排除各种隐患。各地一定要把林区野外火源管理作为当前森林防火重中之重的工作来抓,坚决禁止造林烧山、烧田坎和草木灰等一切农事用火,严防痴、呆、傻人员及小孩等人群在野外用火、玩火及燃放鞭炮、烟花等。要迅速组织力量开展森林火灾隐患大排查,隐患排查要做到纵到底,横到边,不留死角,不留盲区,确保漏洞得到及时堵塞,隐患得到及时消除。 3.6坚决做到依法治火。各级森林公安机关要依法及时查处森林火灾案件,依法严厉打击各种涉火违法犯罪行为,坚决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同时,对因失职、渎职引发森林火灾或贻误扑火时机、防火责任不落实、组织扑火不得力造成重大损失的,要依法依纪追究当地党政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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