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用口才是一门艺术,是一种境界。要的是头脑和善于洞悉的心眼儿。当然口才和语言文学是不可分割的,就是把你心里想的用流畅易解优美的语言表达出来,说出来的话耐人寻味,心服口服。而不是一听则烦一说则乱,那样你才算做到了一个好的运用口才者。
说到提高,我想个人应该本就文学多看多说锻炼以做实战时运用。
而演讲则是要你抓住在场人的心里,当地的乡土民情啦和当下人们关注的什么去做开场之类的为最佳。口气坚定,高低突出才能让人听起来有韵味。
想变更好的口才就是多看别人,多学文化、多注意时事热点、用自己的幽默、信心、坚定、亲和力、洞察去抓住别人的心说话。先说到这吧,现实很多,如果需要举列再问。
演讲与口才是谁的作品?
本报讯 (记者王丽娜)就职于大连某学院,编著过多本公共关系方面书籍的张教授,编著的《现代演讲与口才》一书出版不久,即被有心人刘先生发现部分内容“似曾相识”。刘先生将张教授及出版社和书店起诉,索赔损失1万元。昨天,记者从东城法院获悉,刘先生获赔3500余元。 刘先生是上海市嘉定区教育研究所所长,曾参与编著《教师口语——表述与训练》、《口才与演讲——技能训练》、《教师口语训练教程》等多本著作及教材。刘先生称,去年10月,在王府井书店,他看到张教授编著的《现代演讲与口才》,发现部分内容抄袭了他的作品,遂将张教授、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出版社和新华书店王府井书店起诉,要求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出版社、张岩松连带赔偿他损失1万,书店停止销售。 庭审中,张教授不同意刘先生的诉求。张教授称,他编著的教材是对现有材料加以整理、改写,部分内容只是作为引例使用。另外,刘先生主张侵权的部分只占全书的千分之四点五,大学教材的编写惯例很少加注,其属于合理使用。 在审理中法院对图书比对发现,相同部分版面字数约为2000字,未标明出处。法院认定,为实施九年制义务教育和国家教育规划而编写出版的教科书,除作者事先声明外,可不经著作权人许可,在教科书中汇编已发表的作品片段等,但应支付报酬,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的权利,而张教授没有证据证明涉案图书属于此类。 张教授未经刘先生许可,在编写的图书中使用与刘先生相同的表达,未署名,亦未支付报酬,侵犯了刘先生的署名权、复制权、发行权及获得报酬权,应进行赔偿,出版社应承担连带责任。因刘先生未证明其实际损失和张教授获得的实际利益,法院综合考虑稿酬标准及侵权情节酌情确定,应赔偿刘先生3500余元。
上个世纪80年代,《演讲与口才》杂志出刊。该杂志主编为邵守义,对我国演讲与口才理论的研究做出了巨大的贡献,被誉为“新时期演讲事业的开拓者” 卡耐基是美国著名的企业家、教育家和演讲口才艺术家。其最著名的代表作中也有《演讲与口才》这本书。 杂志是将众多作者的作品汇集成册出版,不成体系,因为作者不同各有优点或欠缺的地方。